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盐池县检察院联合十二部门制定合作机制
2018-09-25    来源:    作者:    【打印本页】    字体: [][ ][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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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-09-25


 

    为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民事行政工作,顺利推进试点工作的进行,结合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制定的《关于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民事行政工作的实施意见》,盐池县检察院结合本地实际,联合十二家相关单位制定《关于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民事行政工作的实施意见》

    通过先期的沟通与协商,该院与县政法委、宣传部、公安局、法院、司法局、民政局、教育局等十一家单位共同组成民事行政工作小组。

    《实施意见》是盐池县检察院对自治区检察院制定的《关于开展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检察业务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》的进一步落实,下一步,盐池县检察院将积极主动向各部门征求意见、通报情况,最大限度实现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全方位司法保护,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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